2024年哈爾濱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


哈爾濱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黑龍江省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黑龍江省中小學?!八牧愠兄Z”實施細則(修訂)》《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就做好我市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招生
以國家和省的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有利于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接受義務教育、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發展素質教育為原則,依法依規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各項要求 , 嚴格落實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 。
(二)堅持屬地化管理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以區、縣(市)為主 , 實行屬地化管理 。區、縣(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周密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的招生工作方案 。
(三)堅持“免試就近”入學
各區、縣(市)教育局應在區、縣(市)政府的領導下,持續推進落實中小學“四零承諾”,繼續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目標要求,完善新建學校招生范圍和新建小區對口學校劃分工作機制,根據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茖W劃定招生學區范圍 。
二、總體要求
(一)堅持“一區一策”,確保學位資源供需平衡
各區、縣(市)教育局要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和學齡兒童數量變化趨勢,全面掌握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應及時根據情況做出研判,切實做好學位供給保障工作 。要建立預警機制,如預測學校戶籍內適齡兒童數接近學??商峁W位數,及時發布預警提示,并研究切實可行的招生政策 。學位資源短缺的地區要綜合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因校施策 , 實施符合本區、縣(市)實際的招生方式,如學位鎖定制、購房落戶時間限制、多校劃片、積分制入學等招生方式 。在新建學校、改擴建現有學校的同時,依托有條件的、辦學水平和群眾認可度較高的學校,推進學區化、集團化辦學,積極挖潛擴容、擴大優質學位供給,確保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
(二)堅持公民同招,確?!巴瑱嗤?、同招同管”
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優先滿足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所在區、縣(市)學生(戶籍或學籍在審批地)入學需求,所在區(不含縣、市)未招滿的,經本區教育局同意,可以跨區(沒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區優先)招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區、縣(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范圍內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先于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

(三)堅持“陽光招生” , 確保公開公正、高效便捷
各區、縣(市)教育局要提前通過互聯網等多種方式公布轄區內每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劃片范圍、報名條件、招生程序等群眾關心的重要信息 。要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全市統一使用“黑龍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公眾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招生 , 實現報名、入學材料比對審核和錄取一網通辦 。要加強學籍管理工作,杜絕“人籍分離”,利用學籍系統嚴控起始年級超標準班額 。繼續采用“兩先、一抽、不調”的辦法分班,通過電腦隨機方式均衡分班 。學校新生分班和抽簽確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時間為8月27日—28日 。
三、工作任務
(一)公辦小學招生
1.招生入學對象 。2024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市常住戶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需延緩入學的,應由其法定監護人向其戶籍地所在學區公辦小學提出推遲一年入學的申請,由學校報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延緩入學 。延緩入學期滿 , 沒有特殊原因的應及時入學,確需繼續延緩入學的,要繼續提出申請并經批準后,方可繼續延緩入學 。已申請延緩入學兒童 , 入學時與所在學區內其他兒童享受同等入學資格 。未按時提出申請,擅自延緩入學的超齡兒童,由區、縣(市)教育局統籌安置入學 。
2.按學區就近入學 。公辦小學招收區、縣(市)教育局劃定的入學學區內和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不得跨學區招生 。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時 , 應提交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的戶口簿、住宅產權證或公有產權住宅承租證等證件 。適齡兒童在學區學校入學,遵循“兩個一致”原則 , 即:適齡兒童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戶主為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址與住宅產權證或公有產權住宅承租證一致(住宅產權人或公有產權住宅承租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集體戶口和產權不足100%的住宅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區、縣(市)教育局要根據本地實際細化“兩個一致”要求或明確可視為“兩個一致”的情況 。不符合“兩個一致”原則的,由區、縣(市)教育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統籌入學原則和辦法 。
3.統一網上報名 。6月3日—14日,進行網上報名、信息采集 。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黑龍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公眾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進行入學報名并上傳相關入學信息 。7月8日,所有報名但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數據導入“公辦招生數據庫” 。7月9日—10日 , 對報名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信息進行補充 。

4.核驗報名信息 。6月17日—27日,對公辦小學新生報名信息進行核驗 。7月11日—15日,對報名民辦小學但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的報名信息進行核驗 。具體方式和要求由區、縣(市)教育局確定 。
5.確認錄取結果 。7月19日前,完成公辦小學錄取確認工作,并陸續發放公辦小學入學告知信息 。
(二)公辦初中招生
1.招生入學對象 。初中招生對象為具有我市常住戶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讀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
2.實行對口招生 。辦初中招收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指定的對口小學畢業生(初中劃分學區的 , 招收初中學區內的小學畢業生)和統籌安置的小學畢業生 。
我市小學應屆畢業生,如對口初中為所在區、縣(市)教育局確定的學位緊張需核驗“兩個一致”的學校,則應按區、縣(市)教育局要求進行線上填報信息 。區、縣(市)教育局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初中學校錄取規則及統籌辦法 。
3.返回戶籍地初中就讀 。在公辦學校跨區、縣(市)就讀(戶籍變遷等情況)的小學生,小學畢業后可以返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也可按照學籍所在區、縣(市)招生政策升入初中學校 。民辦小學畢業生可以返回戶籍地公辦初中就讀 。我市在外地就讀的(外地返鄉)小學畢業生,可以返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 。公辦小學、民辦小學、外地返鄉小學畢業生,要求返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分別向畢業公辦小學、畢業民辦小學、戶籍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學校或教育局告知審核證件、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項,家長在“黑龍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公眾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填報返回戶籍所在區、縣(市)就讀初中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戶籍所在區、縣(市)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 。
4.切實做好俄語班招生工作 。
?允許哈爾濱市嵩山中學校、哈爾濱市實驗學校、哈爾濱市群力經緯中學校、哈爾濱市第三十九中學校、哈爾濱市第三十一中學校等5所學校的俄語班在全市范圍內招生 。
?允許哈爾濱市文府中學校、哈爾濱市阿城區朝鮮族中學校、哈爾濱市雙城區第六中學校的俄語班在其所在區范圍內招生 。
志愿到初中俄語班學習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 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允許招收俄語班的學校報名 。報名人數超過學校俄語班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采用電腦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計劃招生 。俄語班招生在7月10日前完成 。俄語班招生結束后由學校填寫招生名冊,經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統一提檔 。

5.報名招生時間安排 。
?6月3日—6月17日,對口初中為所在區、縣(市)教育局確定的學位緊張需要核驗“兩個一致”的小學畢業生、返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公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在“黑龍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公眾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請并上傳相關入學信息 。
?6月17日—27日,對公辦初中學生信息進行網上核驗 。
?7月8日 , 將所有報名但未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數據導入“公辦招生數據庫” 。
?7月9日—10日 , 對報名民辦初中但未被錄取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信息進行補充 。
?7月19日前 , 完成公辦初中錄取確認(含完成小學升對口初中學生信息導入和補充) , 并陸續發放公辦初中入學告知信息 。
(三)民辦學校招生
按照《黑龍江省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黑教規〔2020〕1 號)、《哈爾濱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細則》(哈教規〔2020〕1號)和《2024年哈爾濱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流程》執行 。我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學校招生報名均通過“黑龍江省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服務系統”(公眾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服務平臺”)進行信息采集與審核 。
(四)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
1.嚴格落實控輟保學責任 。各區、縣(市)要嚴格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 , 做好控輟保學摸排工作,重點關注脫貧戶和監測戶家庭兒童、殘疾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留守兒童等特殊群體 。指導學校在招生后,將學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情況與招生前摸排臺賬比對,對未在本學區入學的適齡兒童逐一建立臺賬掌握去向,確保每名適齡兒童都接受義務教育 , 持續鞏固我市控輟保學工作臺賬常態化清零成果 。
2.妥善安置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 。健全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教育入學評估機制 , 完善教育安置辦法,各區、縣(市)要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的作用,依據有關標準對殘疾兒童青少年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能力進行全面規范評估,采用特殊教育學校入學、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或者送教上門的方式 , 科學合理安置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 。經評估不適合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 , 特殊教育學校要“應收盡收”;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應優先采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方式,普通學校不得拒絕接收;各區、縣(市)教育局要結合區域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分布和殘疾兒童青少年隨班就讀的需求情況,確保隨班就讀學位,確保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應隨盡隨” 。
3.切實做好隨遷子女的入學安置工作 。適齡隨遷子女擬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提供父母雙方或一方及隨遷子女的戶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證 。區、縣(市)教育局要按照“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原則,根據轄區內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的實際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置隨遷子女就學,確保“應入盡入” , 各中小學校(含民辦)不得直接招收隨遷子女入學 。
4.妥善安置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優撫對象入學,各區、縣(市)可結合實際 , 制定優撫對象統籌優待安置辦法 。
5.加強外籍學生的入學管理 。只有獲得接收外籍學生資格備案的學校方可接收適齡外籍學生入學 。學校要認真審核外籍學生資格 , 外籍學生入學須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黑龍江省中小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規定(試行)》(黑教規〔2021〕7號)的有關規定 。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縣(市)教育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 , 積極協調公安、房產等部門,協助核查入學戶籍和房產信息真實性,切實做好各項義務教育招生工作 。各區、縣(市)教育局“一把手”要負總責 , 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明確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 加強協調配合,確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穩有序 。各區、縣(市)招生工作方案須經區、縣(市)政府批準,于5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
(二)健全協作應急機制
各區、縣(市)教育局要在本區、縣(市)政府的領導下 , 積極協調公安、應急等部門制定招生入學應急工作預案,成立應急小組,建立會商協作機制,快速穩妥處置突發事件,確保平穩完成招生工作 。
(三)加強政策宣傳引導
市和區、縣(市)教育局及中小學校要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廣大家長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引導家長充分認識就近入學對于學生健康成長的價值和意義,積極宣傳我市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政策和舉措,避免盲目跟風擇校 。
(四)強化監管問責
【2024年哈爾濱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政策】市教育局將把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納入評價區、縣(市)教育局工作的重要內容 , 招生工作期間對信訪情況進行排名通報 。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流程監管,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學校,在招生、分班等重要環節派專人到學校進行現場監督指導 。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 , 依紀依規查處招生入學工作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切實解決本地區中小學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 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對發生問題,不在第一時間處理的區、縣(市)教育局及學校 , 將給予相關人員嚴肅問責;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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