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臺公租房公示名單在哪查 2024魚臺公租房報名申報公告

魚臺公租房公示名單在哪查 2024魚臺公租房報名申報公告

魚臺縣關于報名申報公共租賃住房的公告
為進一步解決我縣城區低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及進城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 , 啟動我縣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公租房)的報名工作 , 現就申報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補貼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主申請人具有本縣城鎮戶籍,并在本縣工作或居?。?
 ?。?)在本縣無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且名下沒有商業、辦公、廠房等經營性房產;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購置價格超過10萬元(含稅)的機動車輛;
 ?。?)未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2、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補貼的 , 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年滿18周歲;
 ?。?)具有本縣戶籍或本縣公安機關簽發的居住證;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且畢業不滿5周年;
【魚臺公租房公示名單在哪查 2024魚臺公租房報名申報公告】 ?。?)持有本縣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證明 , 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本人及父母在本縣無私有房產;
 ?。?)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3、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補貼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戶籍不在本縣范圍內;
 ?。?)主申請人持有本縣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證明 , 并按規定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周年以上;
 ?。?)主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縣無私有房產;
 ?。?)申請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無購置價格超過10萬元(含稅)的機動車輛;
 ?。?)縣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起前3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因重大疾病、重大傷害、重大事故等突發原因造成家庭貧困轉讓房屋的不列入轉讓范圍);
 ?。?)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已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已享受承租廉租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擁有營業用房或其他非住宅房產的;
 ?。?)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的 。
二、申報辦法
1、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和分散供養的城市特困人員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補貼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魚臺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證明;
 ?。?)現住房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夫妻雙方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交結婚證);
 ?。?)按照規定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

2、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根據各自的準入條件提交下列材料:
 ?。?)魚臺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申請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聘用)合同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申請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 , 有用人單位的 , 應當由用人單位出具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擔保書;
 ?。?)按照規定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
經核實基本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方可填寫《魚臺縣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材料》 。
三、申請期限
申請受理時間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0日 。
四、申請地點
魚臺縣馨怡佳苑東區大門北側(湖陵五路西、三賢路北) 。
聯系電話:603888113792313311
五、審查認定程序
1、申請人領取申請材料后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2、申請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并在其居住地、單位進行公示;
3、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進行審批;
4、縣住房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全面復核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經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批后予以登記,并視情況采取輪候、抽簽、搖號等方式確定保障對象 。
六、注意事項
1、根據申報情況,結合我縣住房保障計劃,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可就申請人享受公租房的保障方式進行調配 。
2、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堅持誠信原則 , 實行失信懲戒制度 。申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3、對申請人以虛假、瞞報或偽造有關證明材料等非法手段獲取保障性住房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沒收非法所得,限期退回住房,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 并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單位出具虛假證明或提供虛假材料,追究當事人的行政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
魚臺縣住房保障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魚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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