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領失業保險金涉嫌違法 什么情況下領失業金違法

哪些情況領失業保險金涉嫌違法 什么情況下領失業金違法

哪些情況領失業保險金涉嫌違法?
同時滿足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三個條件的 , 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但通過隱瞞重新就業、應征服兵役、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移居境外等情形,謊報或偽造失業原因,違規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屬于欺詐騙保 。

【案例】2019年1月 , 某市人社部門接到電話舉報,某酒店員工胡某疑似在就業的同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 。經核查,發現胡某于2018年5月到2019年1月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已重新就業 。2018年7月,胡某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待遇資格驗證時未如實告知重新就業的情況,涉嫌以欺詐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 。當地人社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最終胡某因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二千元


相關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哪些情況領失業保險金涉嫌違法 什么情況下領失業金違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 , 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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