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江門青年安居住房申請條件+申請材料

一、申請條件
申請應屆畢業生“青年安居計劃”住房,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學)應屆畢業生(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含本科及大專畢業生) 。
(二)在本市區(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經適房等) 。
(三)申請人在居住青年安居住房期間不得同時享受政府任何形式人才住房補貼 。
(四)申請人只能申請一間青年安居住房,不能重復申請 。
二、申請材料
申請租賃青年安居住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 。
(二)申請人填寫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青年安居計劃”住房申請表》
(三)申請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或所在學校提供的應屆畢業生書面證明 。
【江門市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江門青年安居住房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四)申請人名下在江門市區內《個人房屋登記查詢結果》(含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開具方法: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或市區各公共服務中心查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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