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就業人員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江門就業人員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
【江門就業人員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以下條件三選一,具體對應規則如下:
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工作證或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 。
2、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 。
3、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工商營業執照 。
線下辦理流程:
1、拍照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 。(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 。)
⒉、提出申請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
3、填表審核申辦人領取并填寫《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
4、領取憑證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廣東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
5、領取證件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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