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高校畢業生社保個人繳費補貼申請條件

【江門高校畢業生社保個人繳費補貼申請條件】申請條件
(1)到江門市小微企業就業,或到江門市鎮(街)、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含參加政府部門組織的服務基層項目),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2)按規定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3)勞動者不屬于以下情形:①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雇員;②勞務派遣單位招用的勞務派遣員工;③已經實現創業并享受創業扶持類補貼的人員 。
領取對象:應屆高校畢業生
應屆高校畢業生指畢業證發放之日(以畢業證書落款日期為準)起的12個月以內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港澳臺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術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畢業生 。不含成人教育類畢業生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