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合法穩定就業入戶辦理材料有哪些 茂名合法穩定就業入戶辦理材料

茂名合法穩定就業入戶:
面對對象:在茂名市市區(含茂南區、電白區的市區,下同)合法穩定就業滿2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2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入戶申請書;
2.用人單位出具的招錄證明(含招錄時間)及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廣東省勞動合同》;
3.提供最近2年的工資單或發放工資的銀行存折流水帳;
4.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
【茂名合法穩定就業入戶辦理材料有哪些 茂名合法穩定就業入戶辦理材料】5.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最近2年參加社會保險證明;
6.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7. 配偶及未婚子女隨遷的還需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⑴配偶隨遷的,提供其《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及《結婚證》;
⑵未婚子女隨遷的,提供:
①隨遷子女的《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的除外)、《居民戶口簿》,以及《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戶口簿能直接反映其關系的不需提供);
②申請人已婚的,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申請人離婚的,只提供《離婚證》及子女撫養協議等相關權威的離婚及子女撫養證明依據;申請人非婚的,要提供申請人現場填寫的《非婚生育說明》;
③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隨遷子女,要提供隨遷子女現場填寫的《未婚聲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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