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市補辦自學考試檔案證明流程 邢臺市自考辦地址

【邢臺市補辦自學考試檔案證明流程 邢臺市自考辦地址】受理條件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丟失、損毀,可補辦自學考試畢業生檔案相關證明材料 。
注:2003年以前的畢業生,補辦的是“學歷認定報告”,2003年及以后的畢業生,補辦的是“考生成績證明” 。兩種證明均與《畢業生登記表》具有同等效力 。
辦理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證件信息清晰、有效、無涂改)
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辦理地點
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石清路9號省政務服務大廳1號樓一層快捷即辦區01-03號窗口 綜合受理窗口
辦理流程
以上流程均可在同一窗口即辦即結
設定依據
法律法規名稱:《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依據文號:冀教考自[2015]26號;條款號:第十三條第三款;條款內容:畢業證書、《畢業生登記表》應妥善保存,遺失、損毀不予補辦原件,可補辦畢業證明書或畢業生登記表證明 。畢業證明書具有與畢業證書同等的效力,畢業生登記表證明具有與《畢業生登記表》同等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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