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干部職工調動戶口遷入指南 桂林市戶口如何遷出

桂林市干部職工調動戶口遷入的辦理指南
線上辦理方式:點擊此處辦理
受理部門: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辦證大廳
服務對象:個人
辦理時限:網上審核2個工作日
需提交的表格:無
收費金額:0元
辦理時間: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申請條件:
經組織、人社等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及隨遷家屬落戶,需持有效證件、材料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 。獲批準后 , 憑《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 , 再持《戶口遷移證》到落戶地辦理遷入登記 。區內戶口遷移實行網上審批 , 免開具《準遷證》和《戶口遷移證》 。
準備材料:
1.*調令、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桂林市干部職工調動戶口遷入指南 桂林市戶口如何遷出】2.*調入單位介紹信
3.*居民戶口簿
4.*居民身份證
5.*單位住所或本人合法穩定住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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