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 公租房 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問答

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政策問答
●什么是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的,限定戶型面積、租金標準,面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市于2014年12月30日起實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國有直管公房并軌運營管理,統稱公共租賃住房 。
哪些人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凡是符合保障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均可申請 。申請人按戶籍、收入、住房等劃分為A類和B類保障申請對象 。
●申請A類保障應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一)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區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含3年);
(二)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
(三)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0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四)單身申請的,年齡應在30歲以上(含30歲) 。
●申請B類保障應同時具備哪些條件
(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B類保障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本市市區城鎮居民戶籍;
2.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線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單身申請的,年齡應在25歲以上(含25歲) 。
●新就業及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申請應具備哪些條件
申請B類保障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證明;
2.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準線2倍(含2倍);
3.家庭自有住房人均使用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
4.單身申請的,年齡應在25歲以上(含25歲);
5、新就業住房困難職工除符合前四款規定條件外,申請人需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滿1年以上;
6.外來務工住房困難人員除符合前四款規定條件外,申請人應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實際居住生活3年以上,并取得居住證明,與本市用人單位累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由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2年以上 。
●在市區無固定工作單位且未取得市區城鎮戶籍的外來靈活就業人員是否屬于B類保障對象
此類人員不屬于B類保障對象 。
●公共租賃住房到哪去申請,怎么申請
申請人到所在地(居住、戶籍、工作單位)房產管理處申請,申請流程:
第一步:領取《桂林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第二步:收入認定審核;第三步:提交資料;第四步:資料復核;第五步:聯席會審會審核 。
公共租賃住房執行新租金標準的原因是什么
為規范住房租金標準,順應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市物價局、財政局、住建局在廣泛調研基礎上,結合本市實際,參考周邊城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而制定的 。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全免對象有哪些
申請人家庭成員中有為孤寡老人、重大疾病、見義勇為、重點優撫對象(含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參軍〉、殘疾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抗日老兵的免交公共租賃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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