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2021桂林低收入人群免費燃氣氣量設置的通知

桂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管道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啟動條件和低收人群體免費氣量設置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燃氣企業:
為建立健全管道燃氣成本疏導機制,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桂發改價格規〔2020〕1224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管道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桂發改價格規〔2021〕313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市管道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和低收入群體免費氣量設置明確如下:
一、管道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 。居民用氣平均上游價格波動達到或超過5%,且距離上次調價時間不少于6個月;非居民用氣平均上游價格波動達到或超過5%,且距離上次調價時間不少于3個月 。【原文 2021桂林低收入人群免費燃氣氣量設置的通知】
二、低收入群體免費氣量 。對經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設置適當免費氣量,每戶每月3立方米 。符合條件的管道燃氣用戶可持戶口本、暫住證到城市燃氣公司營業網點進行申報,燃氣公司按民政部門提供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名單核實后,每戶每月給予3立方米的免費氣量,超出部分按分檔氣量分檔氣價計算 。每月實際用氣量低于免費氣量標準的,按實際用氣量計算免收金額 。
三、管道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計算公式、操作程序、幅度控制和其他相關要求按國家、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通知要求執行 。
四、適用范圍:桂林市城區(含臨桂新區),其他縣(市)應根據當地實際科學確定管道燃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啟動條件和低收入群體免費氣量 。五、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曰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
桂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8月24日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