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人才優購房政策大市匯總版 蘇州新區人才優購房

2021年蘇州人才優購房政策(大市匯總版)
【蘇州園區】
蘇州人才優先購買房
詳情:
簡述:對園區范圍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備案)的單套建筑面積 160 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不少于其總建筑面積 60%的房源,優先出售給符合條件的園區人才 。經園區人才辦認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請優先購買單套建筑面積超過 160 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
符合蘇州市商品住宅購買政策的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如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有住房交易記錄,則截至申請優購之日,原名下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已滿1年 。
博士、園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仍為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 。
蘇州大市范圍無自有住房既包括姑蘇區、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高新區、吳江區等6個城區,也包括張家港、太倉、常熟、昆山等4個縣級市內無自有住房 。無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動遷安置房和農村宅基地等 。
【吳中區】
優購房
詳情:
簡述:1、在開發區創辦企業或各類企業任職,工作滿2年(以開發區社保為準),且個人及家庭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和購房記錄的相關人才
2、人才符合以下類別:
(1)一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權威學術機構會員(或稱“院士”);
(2)二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中國科學院“百人計劃”入選者;省“雙創人才”(含省“雙創團隊”核心成員)省“333程”一、二層次培養對象,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含姑蘇重大創新團隊核心成員、區域重點產業領軍人才);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
(3)三類人才:落戶開發區的“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學者項目)、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開發區自主申報并入選的東吳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含創新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開發區頂尖團隊“引領計劃”核心成員;以及其他經認定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
【吳江區】
人才優先購買房
詳情:
簡述:人才本人及其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人才在本辦法實施后,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后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 。
【高新區】
優先購買房
詳情:
簡述:在高新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
在高新區就業、創業,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博士、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
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后,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離婚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后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 。
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以下簡稱“申請人家庭”),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
【相城區】
人才優先購房/優惠購房
詳情:
簡述:人才優惠購房:可分別享受2000、1500、1200、1000、800、600元/平方米的購房優惠減免 。
【蘇州人才優購房政策大市匯總版 蘇州新區人才優購房】人才優先購房:可獲得相城區所有新開盤樓盤的優先選房資格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