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園區關于調整完善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園區管委會關于調整完善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各功能區、各部委辦局、各派駐機構、各公司、各直屬單位、各街道、各社工委:
經黨工委、管委會研究,并報經蘇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蘇州工業園區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相關政策調整完善如下:
一、調整申請條件
在園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以及在蘇州大市無自有住房的博士、園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
二、調整供應房源
對園區范圍內新取得預(銷)售許可(備案)的單套建筑面積16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不少于其總建筑面積60%的房源,優先出售給符合條件的園區人才 。
經園區人才辦認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請優先購買單套建筑面積超過1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
【蘇州園區關于調整完善人才優先購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三、調整認購期和公示期
優先購買商品住房一次性集中認購期不少于7日;通過資格復核的申請人名單公示期為2日 。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園區規劃建設委員會和園區人才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
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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