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人才落戶政策2020 2020吳江區人才樂居申報相關問題說明

相關問題說明
1. 關于人才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流動的問題 。
政策兌現限期內,人才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流動后到另一縣市區工作,再次申請人才樂居支持時,應扣除在前一縣市區已享受的政策部分 。
涉及多次流動的,參照處理 。
2. 補貼期間,入選相關人才計劃享受待遇或獲得吳江區購房補貼、安家補貼、薪酬補貼的,停止發放租房貼,并作相應扣除 。
同一人才在政策享受期間,人才類別上升一個檔次的,已享受的樂居待遇按規定不再補足,新的樂居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
3. 申報人及其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納入全市征信系統,除追回相應補貼和住房外,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單位申請各類人才政策的資格 。
【吳江人才落戶政策2020 2020吳江區人才樂居申報相關問題說明】詳情: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