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常熟市人才樂居工程實施細則是什么 2020常熟市人才樂居工程實施細則( 三 )


五、相關問題說明
1、同一人才同時符合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的 , 只可選擇一種方式 , 不得同時享受 , 且不同方式之間可作相應抵扣 。
2、同一人才如在政策享受期間 , 晉升到上一個人才類別檔次 , 已發放的不再補足差額 , 之后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夫妻雙方都符合條件的 , 貨幣補貼可疊加享受 , 實物配置僅可按一套配租或配售 。
3、申請租房補貼應提供有效租房合同 , 租住房屋應符合相關租賃要求在相關部門進行備案登記 , 其中常熟籍人才申請租房補貼 , 原則上實際租住地(工作地)應與父母居住地分屬不同板塊 。
4、政策兌現限期內 , 人才在蘇州大市范圍內流動工作的 , 再次申請人才樂居支持時 , 應扣除前階段已享受的政策部分 。
六、咨詢電話
常熟市人社局人才專技科 , 電話:52805327;
常熟市財政局教科文和行政政法科 , 電話:52899632;
常熟市住建局房產管理處 , 電話:52923119;
常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產登記中心 , 電話:52784005;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 , 電話:52879278;
常熟市新市民中心出租房屋管理科 , 電話:52737521;
常熟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平臺 , 電話:52805355 。
申報平臺技術支持 , 電話:6522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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