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蘇州園區居民醫保辦理流程 蘇州居民醫保如何辦理

【蘇州工業園區居民醫?!?br /> 辦理流程
(一)代辦單位登記
各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社區工委以及園區各類學校是園區居民醫療保險業務的協辦機構(以下簡稱“協辦機構”),具體負責本鎮、社區和學校范圍內居民醫療保險的組織與管理,并協助“中心”做好居民醫療保險費的收繳、結算等工作 。
其中在園區各類學校及托幼機構就讀的中小學生、少兒及大學生由各學校負責參保收費工作;具有園區戶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兒童和嬰幼兒,以及父母為園區戶籍、在外地學校就讀的中小學生和大學生由各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社區工委負責參保收費工作 。
新成立的協辦機構需填寫《園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協辦單位登記表》,至“中心”辦理協辦機構登記手續 。
(二)申報繳費
居民醫療保險費按年繳納,申報繳費工作分為年度申報繳費和零星申報繳費 。
【蘇州蘇州園區居民醫保辦理流程 蘇州居民醫保如何辦理】1、年度申報繳費
居民醫療保險年度申報繳費時間為每年9-11月 。各協辦機構在每年11月底前,集中辦理下一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申報本行政區域內的參保人員名冊,同時將參保人員繳納的居民醫療保險費和鎮、村(社區)承擔的費用轉賬劃入園區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專戶 。
2、零星申報繳費
在醫療保險年度內出生的新生兒、退役軍人、失業人員、收養人員、畢業后未就業人員、勞改勞教釋放未就業人員以及婚遷未就業人員等符合參加園區居民醫療保險條件的,由協辦機構至“中心”辦理零星申報繳費手續,參加當年度居民醫療保險 。
新增參保對象中的退役軍人、失業人員、勞改勞教釋放未就業人員具有待安置人員、第二年齡段人員、保養人員、第三年齡段人員、第四年齡段人員或歷史遺留問題人員身份的,可按規定參加被征地居民醫療保險,其他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
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在符合條件后3個月內向所在協辦機構提出參保申請,由協辦機構填寫《園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申報花名冊》到“中心”辦理參保手續,按規定全額繳納個人部分保費后,從申報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其中新生兒在出生三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從出生之日起(跨醫保年度參保的,從該醫保年度開始之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
(三)免繳對象申報
對于符合免繳條件的參保人員,由協辦機構審核其戶口簿及《蘇州市城市( 鎮 )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 補助 ) 金領取證》、《蘇州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 補助 ) 金領取證》、《蘇州市區低保邊緣困難人群生活救助領取證》、《蘇州市三無對象救助證》、《蘇州市農村五保戶供養證》、《蘇州市特困職工救助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等證明材料后,填寫《園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免繳人員花名冊》,在辦理申報手續時一并報“中心”,經“中心”審核后方可確定免繳資格 。
(四)就醫憑證發放
首次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在辦理參保手續時應提供近期1寸證件照片1張,“中心”將通過協辦機構向其發放居民醫療保險卡、《園區居民醫療保險證》、《園區居民醫療保險病歷》(以下統稱"就醫憑證"),作為其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及醫療費用結算的憑證 。
(五)其他事項
1、協辦機構完成申報繳費手續后,“中心”根據實際繳費人數通過協辦機構向參保人員發放居民醫療保險費專用定額收據,作為其繳費憑證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