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張家港積分入醫申請指南 張家港積分入醫申請時間

2020張家港積分入醫申請指南
1、申請條件
①申請人已納入張家港新市民積分管理 。
②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必須是在張家港市入園、入學的 。
2、申請所需材料
(1)基本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家庭關系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顯示戶籍信息和家庭關系明確的,也予認可)
④申請人子女在本市入園、入學的證明 。
(2)加分材料
見:
上述材料在積分申請受理時已提交的可不再提供 。
3、申請時間:2020年1月至4月
4、申請方式:
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期限內至所在鎮(區)窗口辦理相應手續 。
5、申請地點:居住地鎮(區)新市民積分管理受理窗口
具體網點可點擊查看→
6、受理流程
①受理窗口對申請人提供的各類材料 , 確認原件與復印件信息一致后 , 將申請人信息錄入“張家港市新市民積分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入醫一欄 , 建立積分入醫檔案 , 并出具受理回執 。
②張家港市政府根據張家港市醫衛資源和申請積分入醫的實際情況 , 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新市民子女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每年4月 , 張家港市新市民事務中心根據當年申請積分入醫統計情況 , 會同市財政局、市人社局擬定全市當年度新市民子女參保指標數 , 報市政府批準后 , 于4月底前統一向全市公布 。
③張家港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于每年5月下旬對申請人按其所得積分高低在全市范圍內進行排名并公示 , 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 , 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于5月底前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出“積分入醫準入卡” 。
④新市民按積分排名享受在本市入園、入學的未成年子女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 , 按就高原則 , 取夫妻一方的積分 。在總積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況下 , 根據申請人社會貢獻分高低情況進行排名;社會貢獻分再次并列的 , 根據申請人登記居住信息時間先后順序進行排名 。
⑤申請人攜帶“積分入醫準入卡”于當年6月底前至申請地鎮(區)勞動和社會保障所辦理入醫手續 。逾期未辦理入醫手續的 , 視為自動放棄 。
7、注意事項
參加積分管理的新市民 , 獲得準入卡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取消其準入資格 , 且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①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
③參加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
④受到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處罰或強制戒毒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2020張家港積分入醫申請指南 張家港積分入醫申請時間】⑤存在違規享受醫保待遇 , 騙取醫?;鹦袨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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