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個體工商戶復業通告

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落實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蘇州市有關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我鎮流動人口防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結合木瀆鎮疫情防控實際(現確診3例),就轄區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鎮行政區域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區關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各項疫情防控規定 。對違反規定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
2.各責任主體對湖北全省各市、溫州、臺州、杭州、廣州、深圳、河南信陽、南陽、湖南長沙、岳陽、江西南昌、寧波、駐馬店、合肥、阜陽等重點管控區(重點管控地區根據吳中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動態調整)未返蘇人員一律進行有效勸阻,不得在疫情響應解除前返回 。企業必須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承擔員工管控責任,對居家隔離員工積極做好規范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
3.出租房東、出租單位和集宿單位對租住人員防疫宣傳告知、個人信息申報必須做到全覆蓋 。發生疫情未及時報告、瞞報、漏報、遲報的將依法追究主體責任 。
4.個體工商戶、各類專業市場和建筑單位不得早于2月20日24時開業 。涉及群眾生活必須的行業,如農貿市場、糧油店、超市和藥店等,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復營業 。
餐飲單位經鎮防控指揮部相關部門(木瀆市場監管局,金山南路58號)現場查看復核后,可恢復營業,復工后要嚴格落實衛生制度,不得提供堂食,一律采取打包供應,實行不接觸送餐方式,確保飲食衛生安全 。
其他行業經營戶具體恢復時間,根據疫情預警的級別調整和解除情況另行通知 。對未按要求擅自提前復工的經營單位,或者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經營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并追究主體責任 。
5.明確樓宇企業推遲復工、復業,復工、復業時間不早于2月20日24:00 。
6.所有學校(中小學、幼兒園、看護點、托育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等)2月底不開學,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 。
此通告與之前通知有沖突的,均以本通告內容為準 。
特此通告!
木瀆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個體工商戶復業通告】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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