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社保轉移 蘇州市社保轉移 網上辦理

一、范圍對象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職工醫療保險后跨統籌地區流動人員 。
二、從市區統籌范圍轉出
1.參保人員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或社會保障卡,填寫《蘇州市區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 。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繳費情況,并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 。欠繳社會保險費或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超支使用的,應先按規定辦理補繳手續 。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辦妥參保手續后,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蘇州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 。
三、從外地轉至市區統籌范圍
1.在市區統籌范圍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后,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并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
四、有關事項
1.蘇州市區統籌范圍包括:姑蘇區、高新區 。參保人員在市區社會保險聯網區域(市區統籌范圍、吳中區、相城區)內流動的,參照統籌區內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執行,無需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
2.跨統籌地區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轉出、轉入業務,均提供微信在線申請功能 。
3.參保人員跨省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由轉出、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資金轉移手續,轉移資金按下列方法計算:⑴個人賬戶儲存額: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本息;⑵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比例計算 。
【蘇州市社保轉移 蘇州市社保轉移 網上辦理】4.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轉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時,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有實際結余金額的,應隨同轉移 。其中:對轉出市區統籌范圍的人員,轉入地醫保經辦機構不能接收個人賬戶余額的,應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參保人員本人的指定銀行卡賬號、手機號碼,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將個人賬戶結余金額通過該賬戶支付至本人;從外地轉入市區統籌范圍的,轉入的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到賬后,于本結算年度末個人賬戶清算時予以結轉使用 。
5.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參保人員,流動至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或在非戶籍地首次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原已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的,新參保地不辦理接續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 。
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以及未就業隨軍配偶實現就業或在軍人退役隨遷安置時暫未就業,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非戶籍所在地時,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可在轉入地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