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養老保險轉移 蘇州養老保險轉移憑證網上怎么打印

小編為大家收集了蘇州養老保險轉移需要的材料、轉移流程、辦理地點等的信息,希望對大家的辦理有幫助 。
轉移規則 【蘇州養老保險轉移 蘇州養老保險轉移憑證網上怎么打印】
職工養老保險:
1.江蘇省內跨地區流動就業:不必辦理
注:參保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合并計算 。
2.跨省轉移:
由轉出、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資金轉移手續 。
轉移資金按下例方法計算:
(1)個人賬戶儲存額:16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本息;
(2)統籌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比例計算 。
注: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由原參保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聯系力理 。全部手續應于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接續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將辦結情況告知參保人員 。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為參保人員記載轉入繳費信息、個人賬戶,接續繳費年限 。參保人員在原參保地的企業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
(2)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參保人員,流動至非戶籍所在省就業參保、或在非戶籍所在省首次參保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原已建立基本養老用險關系的,新就業地不辦理接續手續,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繼續保留在原參保地 。
(3)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以及未就業隨軍配偶實現就業或在軍人退役隨遷安置時暫未就業,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非戶籍所在省時,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可在轉入地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4)建立臨時繳費賬戶的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的,暫不辦理轉移歸集手續,封存原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待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歸集原臨時養老保險關系 。臨時賬戶轉移歸集時,轉移資金為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 。
(5)跨地區流動人員達到基本養老民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確定,按國協發(209] 66號、蘇政功發(2010〕49號文件規定執行,所有參保繳費記錄應按規定轉移并歸集至待遇領取地 。在待遇領取地核定養老保險待遇時,其已轉移接續的參保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均累計計算 。
居民養老保險:
1.參保人員在社會保險聯網區域內遷移戶籍的,無需辦理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
2.參保人員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繼續在原參保地領取待遇 。
3.參保人員申請將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從外地轉入的,必須已在轉入地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對未進行基本信息登記的人員,應先按規定到戶籍所在地社區社保工作機構辦理基本信息登記及個人編號申領手續 。
4.參保人員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跨統籌區轉移接續手續后,其在戶籍遷出地〈(轉出地)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終止,按戶籍遷入地《轉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 。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居民養老保險繳費的,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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