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 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最新

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實施,培養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優秀基層衛生人才,健全完善我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學生公費教育,是指在山東省面向本??漆t學專業實行的,由省財政承擔醫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教育費用,醫學生按照協議履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責任的培養管理制度 。醫學生公費教育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小病善治、大病善識、重病善轉、慢病善管”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才 。
第三條? 接受公費教育的醫學生(以下簡稱公費醫學生),由承擔培養任務的高校(以下簡稱培養高校)按照《山東省醫學生公費教育協議書》(見附件)進行教育培養,在校學習期間和畢業后須按照有關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
第二章? 招生錄取
第四條? 公費醫學生分為5年制本科生和3年制??粕?,培養專業主要為臨床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和針灸推拿(學)等專業 。凡熱愛衛生健康事業,畢業后志愿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從事醫療衛生健康工作,具備夏季高考報考本??漆t學專業條件的高中階段畢業生均可報名 。
第五條?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會同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根據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編制以及衛生健康工作需要,確定公費醫學生需求計劃及培養專業,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后,于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市衛生健康部門 。市衛生健康部門會同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審核匯總,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報省衛生健康部門 。省衛生健康部門會同省級機構編制、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確定年度公費醫學生培養分市分專業計劃 。省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健康部門,遴選確定公費醫學生培養高校,統籌安排分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培養與基層衛生人才崗位需求有效銜接 。
第六條? 公費醫學生面向我省行政區域內招生 。本科在夏季高考普通類提前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普通類一段線;??圃谙募靖呖计胀惓R幣武浫。忌煽冺氝_到普通類二段線 。經同批次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公費醫學生招生計劃,可轉為普通類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
第七條 ?公費醫學生在錄取后,須與培養高校、定向就業市衛生健康部門簽訂三方協議,書面承諾畢業后到鄉鎮衛生院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服務期不少于6年 。服務期自畢業后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就業協議之日起計算,包含參加全科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 。未按規定簽訂協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
第三章? 教育培養
第八條? 培養高校應當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需求、疾病譜等區域特點,加強與定向就業市衛生健康部門溝通,制定符合當地衛生服務需求的公費醫學生培養方案 。
(一)優化課程設置,統籌安排基礎醫學課程與臨床醫學課程,增加農村地區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地方病的診療防控,以及中醫學常用診療技術等教學內容,加強全科醫學理念和公共衛生專業素質培養,構建與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相適應的課程計劃和教學體系 。
(二)加強基層實踐教學基地建設,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增加公費醫學生到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縣級公共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見習、實習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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