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2020年失業金標準 2020江陰失業保險發放標準

【江陰市2020年失業金標準 2020江陰失業保險發放標準】2020江陰失業保險發放標準
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5%確定 。
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 。
目前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2020元,最低標準1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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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陰失業金發放對象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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