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領取區別

2022杭州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領取區別
失業保險金:失業時間沒有限制,繳費年限需滿一年以上,“被失業”才能申報
失業補助金:失業時間或領金期滿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繳費年限不足1年也可以申報,主動失業也可以申報
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
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1.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未重新就業的失業人員;
2.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
【2022杭州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領取區別】3.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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