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結婚登記處 南通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所需要的材料:
1、攜帶本人有效的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證件照片至其中一方的戶口所在地辦理 。
2、戶口簿與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戶口簿上無公民身份號碼的 , 視為不一致) , 當事人應當先到戶口登記機關更正戶口簿或者換領新的居民身份證 。
3、戶口簿采用插頁式的 , 當事人應當提交戶口簿主頁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 , 主頁和本人頁的戶號及派出所名稱應一致 。當事人為集體戶口 , 持集體戶口單頁的 , 頁面上須有詳細住址記載并蓋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單頁無住址的 , 須復印首頁并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或保管單位印章 。

4、戶口簿應當按照規定加蓋省級公安機關、戶口登記機關戶口專用章 。戶口簿因涂改、污損、殘缺不能辨認或因其他原因失效的 , 當事人應當先到戶口登記機關更換新的戶口簿 。
5、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 。不一致的 , 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婚姻登記證書、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 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 , 當事人應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
【南通市結婚登記處 南通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6、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嚴重損壞不能辨認或者照片與本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的 , 當事人應當補領新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提交有效的臨時居民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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