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州就業參加社保落戶的需要什么材料?

在泰州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準予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未婚子女、父母落戶 。
【在泰州就業參加社保落戶的需要什么材料?】申辦手續材料包括:
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就業證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居住證(居住登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
相關拓展》》:
居住證辦理條件:
1、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
2、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
注:江蘇實行全省“一證通”制度,居住證全省通用,在本省外市已經辦理過居住證的,無需重新辦理,但應當憑居住證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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