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居住證簽注指南 泰州辦居住證

辦理材料
辦理時間: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泰州市居住證簽注指南 泰州辦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居住證相片回執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
2、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
3、居住證原件
注: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
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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