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泰州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說明

自2021年9月1日起,泰州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開展家庭成員共濟 。
家庭共濟待遇如何享受以及使用?
1.家庭成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可使用綁定賬戶實時結算 。如家庭成員有多個綁定賬戶的,則按照綁定賬戶先后順序,優先使用第一順序綁定賬戶支付(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優先使用本人個人賬戶資金) 。
2.基本醫療保險、政府引導支持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費用等:
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費用的原始發票,至全市任意一家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報銷業務 。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可用于支付的費用包括:
家庭成員可使用綁定賬戶中超過4000元以上的部分用于支付:
1.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規定的個人負擔的醫藥費用;
2.長期護理保險、門診統籌、職工醫保補充保險等個人繳費部分以及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相關費用;
3.本次個人賬戶拓展的5類費用 。
個人賬戶拓展支付5類費用包括:
1.個人賬戶資金4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員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
2.個人賬戶資金4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員購買政府引導支持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3.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了分期繳費協議的困難人員,個人賬戶可用于本人分期繳納退休醫保一次性費用;
4.應由個人承擔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本人的簽約費個賬可直接支付,個賬4000元以上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員簽約費用);
【湖州市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泰州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說明】5.符合國家醫保藥品分類與代碼管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本人的疫苗費用可直接支付,個賬4000元以上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員疫苗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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