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引進人才公租房申請條件大匯總

慈溪市引進人才公租房申請條件大匯總
申請條件:
引進人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技師)以上職稱;
(二)已與本市供應轄區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三)申請前6個月連續在本市繳納養老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在供應轄區范圍內無房;
(五)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直系親屬在供應轄區范圍內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72平方米 。
受理地:
【慈溪市引進人才公租房申請條件大匯總】向用人單位(個體經營戶類優秀流動人口由所在街道(鎮)流動人口辦公室)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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