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租賃補貼最新政策

2020年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租賃補貼最新政策
2020年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2020年鎮海區保障1000戶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領取租賃補貼的,增發兩個月補貼額;因實物房源數量緊缺,第三季度暫不申請實物配租 。
租賃補貼的申請條件
申請租賃補貼家庭的住房情況必須滿足:申請人家庭在市區區域范圍內(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鎮海區、北侖區、奉化區、寧波國家高新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大榭開發區,下同)無房(含無自有住房、租住公房,下同)或所擁有的房屋建筑面積低于戶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申報日止,三年內出售、贈予、轉讓或被征收(拆遷)等自有住房的,原住房面積應計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積 。已享受本市經濟適用住房、解困房、限價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 。
【2020年鎮海區外來務工人員公租房租賃補貼最新政策】
申請家庭名下擁有汽車不得超過一輛,價值不得超過十萬(不含本數),車輛價格以保險機構確定的價值為準 。
所在單位注冊納稅在本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來務工人員(或家庭)可以申請租賃補貼:
1.獲得區級及以上各類榮譽稱號的優秀流動人員(含優秀農民工及相當于此類榮譽的,各類榮譽稱號獲得時間以2007年及以后有效);
2.取得公安機關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經區流動人口管理辦認定,量化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 。
以上符合申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或家庭)其住房已列入城市房屋征收(拆遷)范圍的,征收(拆遷)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請,征收(拆遷)安置后若符合申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 。
租賃補貼申請材料
符合規定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租賃補貼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說明或材料:結婚的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協議書、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
3.請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鎮海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登記表》并蓋所在單位章【登記表網上下載地址:鎮海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專題中心-社會民生-鎮海區流動人員量化積分專題—通知公告】,也可前往居住所在鎮(街道)住房保障申請受理點領取登記表,如網上辦理在線填寫申請登記表;
4.申請家庭名下擁有汽車的,提供車輛保險單;未如實上報車輛等相關情況的,視同瞞報,將取消本批次租賃補貼申請資格;
5.區住房保障中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
申請時均需提供資料原件,并準備復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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