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灣區2021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方案

龍灣區2021年度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方案
受疫情影響,為切實做好溫州市龍灣區2021年度公租房實物分配搖號工作,根據《溫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溫政令〔2014〕11號)、《溫州市龍灣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環衛行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暫行)》(溫龍政辦發〔2021〕49號)及市、區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現調整溫州市龍灣區2021年度公租房實物分房搖號選房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配售房源情況
2021年度公租房實物配租房源總共266套,現房17套,期房249套,建筑面積40-70平方米 。
(一)現房房源分布
溫州市龍灣區瑤溪住宅區3、6組團、鹿城區九山C地塊(復興大廈)共計17套;
(二)期房房源分布(待裝修)
溫州市龍灣區瑤溪住宅區4組團249套;
(三)房源的位置、面積等信息見附表 。
二、配租對象
截止2021年5月20日,經我區公租房租賃補貼在保家庭已預登記的,且搖號前一天仍符合我區公租房申請條件的在保家庭 。
三、配租方式
由于本次配租房源大于申請家庭,按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群體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其他保障家庭 3個類別設定搖號順序 。由公證處公開搖號并按批次進行定位認租的方式,進行人房配對配租 。預分配房源以通知在規定時間辦理入住后計算租金,次月起停發租賃補貼 。
四、保障面積標準
(一)無房家庭保障面積按保障人口計,1人戶應保障面積為18平方米,2人戶應保障面積為36平方米 。以此類推,以實際定位房源面積為準 。
(二)有房家庭,給予保障的面積,按照保障家庭現住房面積與應保障面積的差額部分核定,差額部分面積少于5平方米的不列入此次實物分配,仍以租賃補貼方式給予保障 。
(三)如果實際配租到位的住房建筑面積少于應保障面積5平方米(含)以下,視為已符合配租標準,不再予以貨幣補差 。如果其實際配租到位的住房建筑面積少于應保障面積5平方米以上,可按原公租房租賃補貼標準予以補足 。
五、租金標準
按照《溫州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溫住建發〔2018〕37號)規定計算收取 。
租金標準實行動態管理,由市發改部門會同住建、財政等部門分類制定并適時調整,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保障家庭承租期間若遇租金標準政策性調整,須按調整后的租金標準執行,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 。
六、搖號選房方案
(一)公證搖號時間: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
(二)分批選房時間:2021年11月16日
(三)公證搖號地址:溫州市甌江公證處
(四)分批選房地址:溫州市龍灣區文化藝術中心
(五)搖號方式:由公證處組織監督下,采用電腦搖號方式分別對各批次申請人的選房順序進行公開搖號,該電腦隨機產生的順序即為分批選房定位順序,現場全程錄像并進行公證 。
(六)具體操作:本次公租房搖號活動全程均實行實名制 。系統直接導入實物分配準入人員名單,采用不見面方式,按申請類別搖號產生選房順序號,搖號選房順序完成之后,在三個工作日內發送搖號選房順序結果給申請人 。本次線下選房按三個批次分別進行 。申請人攜帶身份證(委托書),根據產生的選房順序號,按批次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線下選房現場 。各批次具體選房時間以發送短信為準,申請人僅限本人進場 。現場報名三次不到者按遲到者處理,遲到者遲到時間在選房尚未結束的,可放到最后參與選房,如出現兩位及兩位以上遲到者,按選房順序號的先后順序參與選房 。選房結束時,申請人仍未到場則視為自動放棄選房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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