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華辦理異地身份證的條件 金華身份證異地辦理指南

金華身份證異地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在我省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籍人員 , 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異地辦證受理點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損壞換領和丟失補領業務:
1.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
2.已辦理居住登記 , 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持有工商執照 , 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
3.持有經教育部門注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材料的;
4.已辦理居住登記 , 實際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 , 并持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的 。
戶口登記在我省 , 已申領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 , 因證件有效期滿、損壞、丟失的 , 可在省內任一戶籍派出所(含辦證中心、戶證辦理中心等)采集人像、指紋信息 , 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 , 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
【在金華辦理異地身份證的條件 金華身份證異地辦理指南】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