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 煙臺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報指南

煙臺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報指南
一、辦理事項
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二、政策依據
《煙臺市特困人員認定細則》(煙民〔2022〕2號 )
三、辦理條件
具有煙臺市常住戶口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 , 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1、無勞動能力 。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 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 , 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 , 應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
2、無生活來源 。除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高齡津貼、優撫金、計生獎勵和特別扶助金等社會福利救助撫恤補貼外 ,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 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 應認定為無生活來源 。
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法定義務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當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特困人員;法定義務人為60周歲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 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且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 , 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 且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 , 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 。
四、保障標準
自2022年1月1日起 , 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335 元(芝罘區調整為每人每月1430元) ,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 1075元;城鄉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 , 一檔(全護理)分別調整為每人每月 772 元(芝罘區、福山區、萊山區、牟平區、蓬萊區、龍口市、招遠市、萊州市、開發區、高新區、長島綜合試驗區和昆崳山保護區 , 下同)和699元(海陽市、萊陽市和棲霞市 , 下同) , 二檔(半護理)分別調整為每人每月 385 元和349元 , 三檔(全自理)分別調整為每人每月 223 元和211元 。
五、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
【煙臺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 煙臺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報指南】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 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
3、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 , 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4、殘疾人還應當提供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 。
六、辦理流程
受理: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審核:受理意見符合政策規定予以審核上報 ;
資金發放:符合規定發放資金 。
七、辦理時間
夏季(5月-10月)上午8:30-13:30 下午14:00-17:30
冬季(11月-次年4月)上午8:30-13:30 下午13:30-17:00
八、辦理地點
芝罘區:轄區各街道
福山區:轄區各鄉鎮(街道)
牟平區:轄區各鄉鎮(街道)
萊山區:轄區各鄉鎮(街道)
蓬萊區:轄區各鄉鎮(街道)
龍口市:轄區各鄉鎮(街道)
萊陽市:轄區各鄉鎮(街道)
萊州市:轄區各鄉鎮(街道)
招遠市:轄區各鄉鎮(街道)
棲霞市:轄區各鄉鎮(街道)
海陽市:轄區各鄉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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