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門關于加強涉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輸入 , 切實保障我市居民、境外進入(返回)我市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 切實筑牢疫情防控防線 , 現通告如下:
【南通海門關于加強涉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一、境外進入(返回)海門的人員(包括旅游、留學、培訓、出差、工作、探親等) , 本人或親屬必須提前1-2天向所在村(社區)或單位報告人員姓名、所在國家或地區、返程日期、交通工具、途徑國家、健康狀況、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 , 確保信息完整、詳實、準確;到達海門后 , 必須在2小時內向所在村(社區)或單位報告 。
二、境外進入(返回)海門人員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配合落實集中醫學觀察14天等防控措施 。
三、區鎮、街道、村(社區)和衛生健康部門 , 應為境外進入(返回)海門人員做好健康服務和生活保障 。
四、境外進入(返回)海門人員應自覺遵守我國關于疫情防控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定 , 如違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
五、本通告發布前已入海尚未登記的 , 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區)或單位報告 , 對不及時報告、隱瞞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的人員 , 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同時 , 請廣大市民提供相關人員線索 , 及時向市防控指揮部或所在區鎮、街道、村居報告 。(12345、8221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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