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入境口岸 無錫口岸簽證代怎么辦理

無錫口岸簽證代怎么辦理
受理范圍
代來不及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入境簽證的來華外國人申請口岸簽證的本市符合條件的相關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
邀請單位注冊地與實際辦公地不一致的,可以實際辦公地為準;邀請人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實際居住地為準 。
簽證種類及對象
(一)簽證種類
口岸簽證代轉可受理以下六種口岸簽證:R( 人才)字簽證、C(乘務)字簽證、F(訪問)字簽證、M(商貿)字簽證、Q2(家庭團聚)字簽證、S2(私人事務)字簽證,停留期在30日內 。
(二)簽發對象
R( 人才)字簽,發給國家需要的外國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 。
C(乘務)字簽證,發給執行乘務、航空、航運任務的國際列車乘務員、國際航空器機組人員、國際航行船舶的船員及船員隨行家屬和從事國際道路運輸的汽車駕駛員 。
F(訪問)字簽證,發給入境從事非商業的交流、訪問、考察活動的人員 。
M(商貿)字簽證,發給入境進行商業、貿易活動的人員 。
Q2(家庭團聚)字簽證,發給入境短期探望居住在中國境內的中國公民的親屬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親屬 。
S2(私人事務)字簽證,發給申請入境短期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停留的人員 。
申請材料
1、《外國人及邀請單位(個人)信息登記表》;
2、外國人護照復印件或電子件、電子照片1張(48*33毫米);
3、根據簽證種類和入境事由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4、口岸簽證簽發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操作流程
本市邀請單位(人)一般提前7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可縮短)進行申請,請提前聯系本地口岸簽證機關確認申請材料后按規定提交 。
入境地口岸簽證機關收到代轉申請材料并審核同意后,出具《外國人口岸簽證受理單》,并由代轉申請的本地口岸簽證機關轉交邀請單位(人) 。邀請單位(人)在《外國人口岸簽證受理單》上加蓋公章(簽名)發送受邀外國人 。
【無錫入境口岸 無錫口岸簽證代怎么辦理】外國人抵達口岸后,持本人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和《外國人口岸簽證受理單》至口岸簽證窗口按規定申請辦理簽證 。經口岸簽證機關審批同意后,予以簽發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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