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湘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全文 臨湘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內容和標準
(一)機構康復訓練
1.視力殘疾兒童康復:為視力殘疾兒童提供功能評估、視覺基本技能訓練1次,時間不少于1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1000元 。
2.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康復:為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康復提供聽覺言語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性訓練 。0~6歲康復訓練救助時間每年不超過10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500元;7~14歲康復訓練救助時間每年不超過6個月,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累計救助不超過2個年度 。
救助資金主要用于康復訓練、康復評估、家長培訓、康復教材、康復檔案、康復設備、功能房布置和人員培訓等費用補貼 。
3.多重殘疾兒童同一年度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殘疾類別接受機構康復訓練救助 。
(二)輔助器具適配
1.視力殘疾兒童:根據需要為視力殘疾兒童免費適配助視器 。助視器救助標準為平均每人每次1000元 。【臨湘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全文 臨湘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細則】
2.聽力殘疾兒童:為經評估適合佩戴助聽器的聽力殘疾兒童免費配發助聽器,救助標準為每人每次6000元,其中80%用于助聽器(2臺全數字助聽器)產品費補助、20%用于助聽器驗配服務 。
3.肢體殘疾兒童:根據需要為肢體殘疾兒童免費適配假肢、矯形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 。假肢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萬元;矯形器平均每人每次救助5000元;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500元 。假肢、矯形器購置費占60%,適配服務費占40% 。其它輔助器具購置費占80%,適配服務費占20% 。
在救助年齡內,假肢、矯形器適配每年不超過1次;助聽器、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其它輔助器具適配每3年不超過1次 。
(三)手術
1.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聽力殘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 。手術對象為0~6歲聽力損失重度聾以上,配戴助聽器康復效果不佳,醫學檢查無手術禁忌癥,雙側耳蝸及內聽道結構正常、無蝸后病變,精神、智力及行為發育正常 。
每人一次救助7.5萬元,其中80%用于人工耳蝸產品費補助;20%用于術前復篩檢查、手術及術后5次調機 。
2.為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及康復訓練等服務 。主要手術適應癥為: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等足畸形、小兒麻痹后遺癥、腦癱導致嚴重痙攣、肌腱攣縮、關節畸形及脫位、脊柱裂導致下肢畸形等 。
平均每人每次救助1.8萬元 。在救助年齡內,每人手術累計救助不超過2次 。
以上各項救助標準為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最低標準,最低救助標準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康復服務價格變動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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