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車 西安交警關于調整西安多用途貨車限行管理措施通告


皮卡車 西安交警關于調整西安多用途貨車限行管理措施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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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好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文件精神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號)之規定,我局決定對多用途貨車(皮卡車)限行措施進行調整,具體通告如下:
一、燃料種類為柴油且排放標準為國Ⅴ及以上的多用途貨車(皮卡車)不受我市貨車禁限行限制,無需辦理通行證 。
二、國Ⅴ及以上排放標準柴油多用途貨車(皮卡車),須遵守我市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相關規定 。
三、燃料種類為汽油的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按照2022年6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放寬多用途貨車(皮卡車)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規定執行 。
四、燃料種類為柴油且排放標準為國Ⅳ及以下的多用途貨車(皮卡車),仍須遵守《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18】4號)的相關規定 。
五、根據《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GB/T40712-2021)標準,本通告中多用途貨車(皮卡車)是指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敞開式貨箱(可加裝貨箱頂蓋)、核定乘坐人數不大于5人(含駕駛人)、最大設計總質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車 。
六、原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
【皮卡車 西安交警關于調整西安多用途貨車限行管理措施通告】七、通告自2022年10月15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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