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2020年濟寧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濟寧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1、集中繳費期: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下一年的集中參保登記和繳費期;醫療待遇按自然年度計算 。
2、補繳期:錯過集中繳費期的居民,按照當年的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準之和,向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補繳當年居民醫療保險費 。在補繳期繳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自參保繳費之日起滿30日,按規定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
3、新生兒參保繳費:
(1)新生兒出生后6個月內,不存在跨年度參保繳費情形的,按出生當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當年的醫療保險待遇 。
(2)新生兒出生后6個月內,存在跨年度參保繳費情形的,按出生當年和次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出生當年和次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分別享受出生當年和次年的醫療保險待遇 。
(3)新生兒出生后6個月內,存在跨年度參保繳費情形的,按出生次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出生次年醫療保險費,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
(4)新生兒出生6個月后參保的,按當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準之和,補繳當年居民醫保費,自參保繳費之日起滿30日,按規定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 。
4、駐濟高等院校、市屬中專及技工院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參保 。按學制年限,新生入學時一次性繳納完畢,且按入學當年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待遇享受期為入學當年的9月1日至畢業當年的12月31日 。
【濟寧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時間 2020年濟寧居民醫保繳費標準】5、按年度繳納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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