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電動車通行秩序專項治理行動時間+內容

整治時間:2021年10月9日起
整治重點:
以二輪、三輪電動車為重點,集中治理未懸掛號牌上路行駛,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道路行駛,人行橫道線不下車推行,闖信號、逆向行駛、亂停亂放、隨意橫穿道路等違法違規行為 。
未按規定懸掛號牌罰款20元!
【泰安電動車通行秩序專項治理行動時間+內容】對未按規定懸掛號牌,以及挪用、涂改、污損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警部門將依據《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24條、第28條、第70條的規定,處以罰款20元的處罰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