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申請人才公寓要什么材料 聊城申請人才公寓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聊城人才公寓申請所需材料如下:
1.《聊城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附件);
2.引進人才認定證明材料;
3.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創新類人才《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創業類人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 稅務登記證及納稅證明;
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原件備查 。
申請程序 。
市縣(市、區)引進人才“一站式”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一站式’服務平臺”)工作日常年受理 。
1.申請 。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填寫《聊城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 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核實申請人住房情況 , 報所在縣級“一站式”服務平臺審核 , 并在5個工作日內報市“一站式”服務平臺 。
2.審核 。市“一站式”服務平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 5個工作日內辦結 , 在同級人才網等相關網站媒體上予以公布 , 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 , 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形成分配方案 。
3.分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申請順序分配住房 。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
4.入住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用人單位、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 租賃合同一年一簽 , 租賃期最長3年 , 期滿后 , 如承租人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條件的 , 可以申請續租 。租賃合同簽訂15日內辦理入住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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