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電動車新政策 2022汕頭電動車新規定

一、進樓入戶罰款
新修訂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明確攜帶電動車及電池進入室內充電和進入電梯轎廂的,被責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單位將被處1000元至5000元罰款,個人將被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
二、上路規定
1、根據《汕頭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當注冊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其注冊登記實行實名制;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的成年人只能申請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
3、駕駛電動自行車應佩戴安全頭盔;
4、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在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1.5米的范圍內行駛 。
【汕頭電動車新政策 2022汕頭電動車新規定】三、限行路段
從2022年3月1日起,禁止摩托車、非機動車、行人在中心城區黃河高架橋、中樟立交橋、黃泰立交橋、金樟立交橋、金鳳高架橋、中泰立交橋等13座橋梁的橋面(含隧道和試通車路段)通行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