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市軍人子女中考加分審核登記通知

根據省軍區政治工作局、省教育廳《關于做好福建省軍人子女中高考優待對象申報工作的通知》(閩政聯〔2023〕1號)、《關于福建省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辦法》的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 , 符合中考加分照顧政策的軍人子女可于近期辦理加分審核手續 。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顧的軍人子女如下:
1.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 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 , 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 ,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 享受10分照顧 。
【2023年福州市軍人子女中考加分審核登記通知】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 , 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 , 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 , 享受15分照顧 。
3.烈士子女 , 享受20分照顧 。
4.前款規定范圍之外的現役軍人子女,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
請各校通知初三畢業年級軍人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于2023年3月25日前到學校所在縣(市、區)人武部進行登記 , 并向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報送相關材料 , 具體要求以軍人所在部隊通知為準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和退出現役的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 , 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報需求 , 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把關匯總后報送同級省軍區系統政治工作部門 。
優待名單、優待類別經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復核確認后 , 于中考前在軍人子女就讀學校范圍內組織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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