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高層次人才獎勵和住房補貼標準

珠海市高層次人才獎勵和住房補貼標準
(一)人才獎勵
分別給予頂尖、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獎勵,分5年等額發放,每年度每人發放1次 。每次發放金額分別為40萬元、20萬元、12萬元、6萬元 。
(二)住房補貼
分別給予頂尖、一類、二類、三類高層次人才600萬元、200萬元、140萬元、100萬元住房補貼,分5年等額發放,每年度每人發放1次 。每次發放金額分別為120萬元、40萬元、28萬元、20萬元 。
說明:高層次人才不可同時享受住房補貼、人才共有產權房、免租入住人才周轉房等安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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