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縣城戶籍適齡兒童 清遠佛岡縣2017年秋季積分入讀縣小學一年級辦理流程

領取申請表時間、地點時間:6月19—23日,共5天 。
地點:縣直屬各小學門衛室 。
學校公布時間、地點時間:6月23日 。
地點:縣直屬各小學校門口(同時在佛岡教育網站公布) 。
申請受理時間:6月24—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受理申請報名時間結束后,學校不再受理申請和不再接受補充提高分值的相關證明材料 。
申請受理地點縣直屬各小學 。申請人要參照縣直屬小學招生地段范圍劃分,到居住地段學校遞交申請材料 。
申請辦法申請人到居住地段學校領取和填寫《佛岡縣非縣城戶籍適齡兒童入讀縣直屬小學一年級申請表》,并按照《佛岡縣非縣城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入讀縣直屬小學一年級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計算出積分,連同各項積分依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向其居住地段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

(二)居住條件中聯名的房產證按房產證權屬人產權份額比例計算對應項得分 。
(三)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憑據計分有效期為近5年,從申請入學的當年6月(含6月)往回推算(繳費年限已滿的可提供縣社保機構出具的證明,按對應項目滿分計算) 。
(四)省市直管單位人員在縣外社保機構購買職工養老保險,其服務單位在本縣范圍內的,可參照計分辦法執行 。
申請積分公示時間:6月27—28日,共2天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向相關學校反映 。
匯總與審核時間:6月27日—7月1日,共5天 。
錄取辦法
【非縣城戶籍適齡兒童 清遠佛岡縣2017年秋季積分入讀縣小學一年級辦理流程】(一)根據可提供的剩余學位數按積分從高到低劃定入學申請分數線,確定錄取人數 。如出現申請入學積分多人并列積分分數線最末位的情形,則采用電腦隨機派位辦法確定最后錄取名單及學校 。
(二)在錄取分數線內的對象由縣教育局、學校根據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到低和申請學校意愿統籌安排學校:
1.各學校按申請人意愿優先錄取在本校招生范圍居住的對象 。
2.按積分從高到低,結合申請人可接受調整學位學校順序與學校學位情況,調整安排入讀學校 。
錄取名單及積分公示時間、地點時間:7月3—7日,共5天 。
地點:縣直屬各小學 。
新生報到時間
8月30日上午9∶00 。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
各小學咨詢電話:
縣一小:4287300;縣二?。?200110;縣三小:4282106;縣四?。?285207;振興小學:4288298 。
縣教育局監督電話:4284013,4282332 。
注:新生在開學后(9月上旬)須提交《預防接種證》給學校,用于配合衛生部門查驗適齡兒童預防接種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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