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贈與/繼承取得的住宅再轉讓要交哪些稅?

無錫贈與/繼承取得的住宅再轉讓要交哪些稅?
(1)增值稅:根據財稅〔2016〕3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附件3 第五條: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上述政策適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 。
【無錫贈與/繼承取得的住宅再轉讓要交哪些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隨增值稅附征,稅率分別為7%、3%、2%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稅額的50%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3)個人所得稅:差額征收20%或全額征收1% 。其中,受贈人轉讓受贈房屋的,以其轉讓受贈房屋的收入減除原捐贈人取得該房屋的實際購置成本以及贈與和轉讓過程中受贈人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 。
(4)印花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
(5)土地增值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
(6)契稅:契稅的基本稅率為3%,根據財稅〔2016〕2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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