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宅基地法全文 2020年新宅基地法

宅基地是家庭戶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大多數是指農村的宅基地 。此前,修訂了土地法,其中也重新出臺了一些關于宅基地的政策,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2020年新宅基地法,順便來說說農村宅基地可以自由買賣嗎以及農村宅基地私自轉讓后果,感興趣的朋友一起來看看吧 。
一、2020年新宅基地法
進入2020年,修訂后土地管理法出臺后,宅基地使用管理條例也出臺了,我國不僅規范了宅基地的使用,還制定了很多和建房有關的措施 。根據2020年新宅基地法來看,從今年開始,農村耕地建房將實行“八不準”要求,具體如下;
1、不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
2、不準強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
【2020年新宅基地法全文 2020年新宅基地法】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
2、一般來說,農民對宅基地享有使用權和*權,但是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所以想自由買賣宅基地必須要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才行,如果沒有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私下進行買賣交易的是會被收回宅基地的,如果以后你想在本村申請宅基地建房會非常困難 。
三、農村宅基地私自轉讓后果
1、根據法律規定來看,農村宅基地私自轉讓需要承受很多后果 。其中,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過縣(市)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的面積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設施;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2、非法轉讓宅基地或者非法轉讓土地建設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并可處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2020年新宅基地法全文 2020年新宅基地法

文章插圖
3、無權批準宅基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農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農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批準宅基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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