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磐安縣關于2023年人才相關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金華磐安縣關于2023年人才相關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2023年人才相關補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及人才: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全面落實我縣有關人才政策精神,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人才購房補助、人才生活補助等相關補助申報工作 。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依據
1.《磐安縣人才購房補助實施細則》(磐建〔2018〕104號)(附件1,掃下方二維碼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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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磐安縣人才購房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磐人社〔2022〕33號)(附件2,掃下方二維碼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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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磐安縣人才生活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磐人社〔2022〕34號)(附件3,掃下方二維碼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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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項目
1. 人才購房補助;
2. 人才生活補助 。
三、申報時間及方式
1.人才購房補助①:符合《磐安縣人才購房補助實施細則》(磐建〔2018〕104號)的人員按文件要求帶齊資料線下先向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全年都可申請 。
2.人才購房補助②:符合《磐安縣人才購房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磐人社〔2022〕33號)文件條件并于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購買商品房的人員請在3月31日前按文件要求帶齊資料線下向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金磐工作人員符合條件向金磐開發區管委會社會發展局申請 。2023年1月1日起買房并符合文件中條件的人員請登錄浙里辦APP中申請(具體申請流程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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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上方二維碼查看附件4
3.人才生活補助: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首次在磐安繳納社保的人員并符合《磐安縣人才生活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磐人社〔2022〕34號)文件條件的人員在3月31日前按文件要求帶齊資料線下向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首次在金華繳納社保的金磐工作人員若符合《磐安縣人才生活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磐人社〔2022〕34號)文件條件的人員在3月31日前按文件要求帶齊資料線下向金磐開發區管委會社會發展局申請 。
(3)2022年3月31日之后首次在磐安或金華繳納社保的并符合該文件條件人員于3月31日之后登錄浙里辦APP中申請(具體申請流程見附件4),縣人力社保局或金磐開發區管委會社會發展局申請將按文件要求一年辦理一次 。
四其他事項
申請人才補助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補助資金的用人單位和當事人納入征信檔案,依照有關規定追繳補助資金,用人單位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所有人才補助,個人終身取消享受資格 。
咨詢申請受理科室如下: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安文街道壺廳西路133號709辦公室)人才開發科,聯系電話:84665855;
金磐開發區管委會社會發展局(金華市婺城區金磐路928號金磐商務大樓1305),聯系電話:82236081 。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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