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成都異地公積金貸款流程

如果是想用公積金貸款買成都的房,具體貸款流程如下:
(一)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在成都公積金中心或貸款銀行的貸款受理網點填寫書面申請,按要求提交真實、完整、有效的申請資料,并配合貸款調查和審查 。
購買再交易房的,售房人應到場提供相關資料 。
(二)貸款受理網點對貸款申請及申請資料進行受理、調查、初審,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
(三)成都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查、審批,通過審批的,將審批結果通知貸款銀行 。
(四)貸款銀行根據審批結論,與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如有)辦理合同簽署及其他相關手續 。
購買期房、現房的,購房合同應已備案,抵押登記相關資料應已收妥 。根據項目合作約定需辦妥抵押權預告登記或存入保證金的,應已落實 。
購買再交易房的,借款人及售房人應在接到過戶通知后,方可辦理住房過戶手續,將過戶后的不動產權證書等資料交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銀行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 。
(五)貸款銀行確認辦妥貸款相關手續,達到放款條件后,移交成都公積金中心進行核準 。
【成都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成都異地公積金貸款流程】(六)成都公積金中心核準通過后,貸款銀行發放貸款 。
1.期房公積金貸款資金應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劃轉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確認的預售款監管銀行專用賬戶 。
2.現房公積金貸款資金應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劃轉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確認的售房款賬戶 。
3.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資金應以借款人支付購房款的名義,劃轉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符合貸款銀行要求的售房人賬戶 。
(七)貸款銀行通知合同簽訂方領取合同 。
在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中,審查發現借款申請人不符合貸款規定,所購住房網簽備案資料或權屬登記資料與申請貸款時提交信息不一致的,成都公積金中心或貸款銀行有權退回并告知借款申請人原因 。
異地貸款是指: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等資料,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
溫馨提示
(一)異地中心、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繳存職工,向成都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除了需提供身份證、結婚證、購房合同、首付款等材料外,還需提供繳存中心出具的繳存使用證明、附有記賬日期的繳存提取明細 。如繳存提取相關資料授權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跨省通辦”、住房公積金共享平臺等渠道查詢,且能獲取查詢結果的,則可不自行提供 。
(二)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職工,向異地中心、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所需資料等請咨詢貸款中心 。其中所需的異地繳存使用證明及明細,可登錄成都公積金中心手機APP等官方渠道查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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