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溫州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咨詢電話( 二 )


(2)機構 。受行業主管部門委托承辦項目制培訓的培訓機構 。
(3)院校 。組織本校畢業學年學生、市區各類城鄉勞動者參加項目制培訓的高等院校 。
(三)崗前技能培訓
1.企業崗前技能培訓 。在我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對新錄用員工且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內,根據企業崗位實際,主要圍繞崗位履職必需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安全操作技術、企業文化等,開展崗前技能培訓并考核合格,培訓總課時不少于8課時(1天)的,按200元/人的標準補貼企業 。
2.家政服務人員崗前培訓 。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對家政從業人員,按照崗位實際開展針對性培訓,主要圍繞崗位履職必需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安全操作、基本法律知識等內容開展培訓并考核合格,培訓總課時不少于8課時(1天)的,按200元/人的標準補貼機構 。
(四)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是指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由企業與職業院校、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培訓機構采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培養對象分為職工學徒和學生學徒 。
對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按學徒類型進行補貼 。
職工學徒每人每年實際培訓費低于4000元的,按實補貼;每人每年實際培訓費高于4000元的,按照實際培訓費的60%和4000元比較,按就高補貼,最高不超過6000元 。
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按上述補貼標準的50%支付,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的,按補貼標準支付 。
學生學徒補貼金額按學徒月實習津貼標準確定,每人每年的補貼標準不高于3000元,培訓后企業未與實習學徒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予補貼 。
(五)以師帶徒培訓
以師帶徒培訓是指縣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不含依托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建立的工作室,以下簡稱“大師工作室”)結合工作室職業項目工種面向本企業或本行業開展以師帶徒培訓,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數和補貼目錄內標準(屬于緊缺工種的按規定上浮)補貼大師工作室 。
以師帶徒培訓每期帶徒人數一般不超過20人,每年不超過4期 。
(六)創業培訓
創業培訓是指面向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兩后生”)、在溫高校學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以上學生)、在溫就讀以及溫州生源在外地就讀的畢業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下崗失業人員、轉崗職工、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等各類城鄉勞動者的創業能力提升培訓 。包括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IYB(改善你的企業)培訓(主要針對已經領取營業執照的創業者)、網上創業培訓、“互聯網+”創業培訓、“8+X”模擬公司創業實訓或經市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的創業培訓創新試點項目等 。
培訓學員當年度只可報名參加其中一項創業培訓,培訓合格學員不可再重復報名參訓,一般每班不超過50人 。創業培訓直接補貼開展創業培訓的創業培訓實施機構,培訓對象免費參加培訓 。
參加SYB、IYB培訓取得合格證書,6個月內在溫州實現創業就業的,按10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
參加網上創業培訓、“互聯網+”創業培訓、“8+X”模擬公司創業實訓取得合格證書,6個月內在溫州實現創業就業的,按15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 。
培訓后實現創業就業分為創辦企業和自謀職業兩種形式;前者要在市場監管管理部門辦理企業注冊登記,后者是指在市場監管管理部門辦理個體營業執照或在社區舉辦非正規就業組織(提供證明并以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為依據,不限險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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