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城鄉低保申請指南 洛陽低保申請條件

洛陽城鄉低保申請指南
一、資格條件
持有我市常住戶口(居住證)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有權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
二、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認定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剛性支出是認定低保對象的四個基本要件 。
(一)家庭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和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收入 。
城鎮居民家庭收入按月進行計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家庭成員前6個月實際收入總和÷家庭人口÷6個月 。農村居民家庭收入按年進行計算,家庭年人均收入=全年家庭成員收入總和÷家庭人口 。
(二)家庭財產 。家庭財產是指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即房屋、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權、股票、儲蓄性保險、機動車輛(不含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輛和輕便摩托車)、船舶、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和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財產 。
家庭財產根據有關部門和管理單位的登記信息和實際擁有情況確認 。現金、銀行存款按照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賬戶金額認定;股票類金融資產按照核查當日的股票市值和資金賬戶余額或凈值認定;住房按照產權證、使用證等的登記人認定;機動車輛、船舶和大型農機具(收割機、拖拉機、機動脫粒機等)等按照登記人認定;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值物品等財產,按現值認定 。
(三)家庭消費支出 。家庭消費支出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一定時期內的消費支出情況和實際生活狀況 。家庭消費支出根據調查核實情況認定 。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核查其經濟狀況時,主要核查其家庭收入、家庭財產等指標,同時考慮家庭成員特征和重大疾病醫療支出、普通大中專教育支出等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家庭經濟狀況 。
三、2020年城鄉低保標準
(一)城市低保標準:全市城市居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全市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345元 。
(二)農村低保標準:全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400元,全市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不低于200元 。月人均補助一類350元、二類200元、三類170元 。
四、辦理流程
(一)申請 。申請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鄉級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受申請人委托,村(居)民委員會可以代其向戶籍所在地鄉級政府提交低保書面申請及其相關材料 。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可申請城市低保 。持有農業戶口的居民,可申請農村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分別持有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的,按戶籍類別分別申請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 。
(二)受理 。鄉級政府要切實履行受理職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在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決定 。對明顯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受理決定,并做好解釋工作 。對初步認定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備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補齊所有規定材料 。
(三)調查 。鄉級政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采取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和信函索證等方式,對低保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進行調查 。
(四)評議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束后,鄉級政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由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以村(社區)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進行民主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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