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襄陽社保補繳政策 2023襄陽社保一次性補繳規定

2023襄陽社保一次性補繳規定
對已過50周歲但未到55周歲申請補繳的女職工,如當事人遞交書面申請,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辦理補繳,但不得在辦理補繳后又以企業女職工身份50歲退休年齡的規定辦理退休 。
【2020襄陽社保補繳政策 2023襄陽社保一次性補繳規定】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
辦理半年以內的補繳材料:
承諾書和參保職工增(減)呈報表(注明補繳時間)一式兩份;對半年(含半年)至三年的補繳,要認真審核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承諾書、參保職工增(減)呈報表(注明補繳時間)一式兩份、勞動合同、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對超過三年(含三年)的補繳,要認真審核補繳申請、勞動關系證明(勞動監察、仲裁、法院、審計等生效的法律文書及職工原始檔案) 。
每年的7月初到次年的6月底是襄陽市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當年度社保費的統一時間 。在這個時間段內,靈活就業人員既可以選擇按月繳費,也能夠提前預繳一年的社保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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